高额税收法案使Apple Australia的利润下降1.19亿澳元
Apple Australia透露,它向澳大利亚政府支付了其2016年税收利润的97%。
2016财年,税前利润为1.32亿澳元; 然而,由于支付了1.28亿澳元的税款,这家iPhone制造商的净利润为370万澳元。
就收入而言,截至2016年9月24日的12个月,Apple Australia的收入超过75亿澳元,也低于其2015年的78亿澳元收入。
2015年,这家加利福尼亚巨头的利润为2.07亿澳元,由于仅支付了8500万澳元的税收,该公司的税后利润为1.23亿澳元。当时,苹果公司在其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提交的财务报告中称,所缴纳的税额符合该国现行的税法。
上个月透露,在2014-15财政年度,苹果 - 以及三星,微软和谷歌 - 上涨了他们在澳大利亚支付的税额。
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ATO)2014-15企业税透明度报告,苹果公司哄骗了1.46亿澳元的税收 - 这比其前一年支付的7200万澳元高出。
根据澳大利亚的跨国反避税法,澳大利亚每年全球收入超过10亿澳元的公司现在必须向ATO提交其通用财务报表 - 截至2016年7月1日 - 如果不是已经与ASIC这样做了。
澳大利亚政府执行这些法律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G20委托的基础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中提出的建议的一部分。
苹果和谷歌此前被联邦政府称为采用所谓的双爱尔兰荷兰三明治方法,这种方法是通过其他国家从澳大利亚汇集资金以支付较低的税率。
从全球来看,在2016财年,苹果的净收入为456亿美元,销售额为2160亿美元。
2017财年第一季度,该公司预计收入在760亿美元至780亿美元之间。华尔街预计2017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为3.17美元,收入为746.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