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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永续债发行破冰 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

2020-05-29 11:33:09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显示,浙江银保监局批复了浙江网商银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有关规定计入该行其他一级资本。

随着网商银行发行不超过50亿永续债获浙江银保监局批复,民营银行永续债发行“破冰”。业内人士称,与优先股相比,永续债是非上市中小银行作为补充银行一级资本的最优途径,发行永续债,将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进而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

永续债券,又称无期债券,是非金融企业(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内含发行人赎回权”的债券。近年来,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资本金不足问题一直待解。因此,越来越多的中小银行希望通过发行永续债用于补充资本金,但是由于金融债发行门槛及监管要求的限制,很多中小银行都无法达到要求,民营银行更是由于其成立时间、盈利模式与国有银行相差甚远,导致大部分不能申请发行。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民营银行不断发展,资产规模逐渐扩大,40亿-50亿的资本金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不能及时补充资本,可能很多业务都无法进行。

在去年底召开的多次金融委会议中,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和深化改革被反复提及。5月27日,金融委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再次提出要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和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记者发现,湖州银行、东莞银行、桂林银行、北部湾银行分别获批发行不超过20亿元、30亿元、40亿元、30亿元永续债。此次网商银行发行不超过50亿元永续债,意味着未来民营银行参与尝试也会增加。银保监会网站显示,“网商银行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业内专家称,对于中小银行而言,永续债计入权益,可降低中小银行杠杆率。对追求长期、稳定绝对收益的机构投资者而言,一方面,永续债权益属性弱于优先股,票息高于优先股,是很好的投资工具;另一方面,永续债投资有利于拉长资产久期,优化资产负债匹配度,且因收益与股票和普通债券相关度低,有利于分散投资组合风险。

国盛证券认为,永续债拓宽了银行补充一级资本的渠道,有利于缓解中小银行资本金压力。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虽然整体上一级资本充足率高于监管要求,但一级资本一直以核心一级资本为主。此外,永续债发行流程精简,非上市银行也可发行,未来永续债有望成为中小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主要工具。

就民营银行补充资本方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提出,适当修改相关规定,鼓励民营银行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来补充资本。根据央行2020年工作会议提出的“继续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途径多渠道补充资本”,可将民营银行纳入到发行永续债的目标银行之中,并创新更多资本补充工具。

除了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到目前为止,真正完成增资扩股的民营银行仅微众、网商、众邦银行三家。此次获批永续债发行的网商银行,于2019年底完成了首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40亿元增至65.71亿元,第一大股东蚂蚁金服保持30%的持股比例不变,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此前的18%增至26.78%,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从16%增加至19.48%,分别跻身第二和第三大股东,原有的第二大股东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未参与增资,降为第四大股东。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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