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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广使用“互联网+”督查及“防火码” 治理野外火源查处违规用火

2021-04-25 10:06:37来源:科技日报  

记者4月24日从云南省林草局获悉,近日云南省启动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从目前到6月1日专项行动期间,将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打击林牧区所有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农事用火、违规祭祀用火、其他违规生产性用火、其他违规非生产性用火等,全力打赢春防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

目前,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正遭遇植被失水最严重、森林最易燃、火情最难控、火势最惊险、安全威胁最大、火灾处置最艰难的严峻考验;同时,气象干旱、大风天气持续,加之全省正值春耕、春造、春游高峰期,五一临近,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及不确定的山火隐患急剧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据悉,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是应对当前异常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切实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重要手段,专项行动将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要落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预防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强化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管住各类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城市面山及重点建设工程、易燃易爆仓库等敏感部分,管住老人、学生、儿童、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管住农林交错地区、市区林区交错地区等区域的用火审批,坚持疏堵结合,杜绝违规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施工用火以及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对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的违规用火行为,将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一律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进入今年防期以来,云南省进一步细化完善联席会议、联动处置等工作制度,推进防灭火工作领域深度融合,把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座山头、每处地块。大力推广使用“互联网+”督查及“防火码”,对进山入林人员进行了扫码登记。

此外,林草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协调森林消防总队派出109名指战员靠前驻防玉龙雪山、迪庆经开区、昆明晋宁、楚雄州等重点防火区域。在应急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指导下,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6架直升机,协调昆明航空救援支队安排3架直升机靠前驻防重点州市,航护范围基本覆盖了全省重点林区。严格24小时值班带班,确保热点和火情处置及时、规范、高效。

延伸阅读:

2021年3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颁布了新修订的《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13年印发的《云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9个部分及1个附件。

较之前的《应急预案》,新预案增加了主要任务、处置力量、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等内容,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优化了分级响应启动条件,对信息报送、响应措施、火场紧急避险、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和物资储备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具体为:

一是新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和草原火灾应对工作,范围较之前预案的“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有扩展。

二是新预案明确了省森防指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由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林草局共同派员组成,同时明确了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应急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森林消防总队等指挥单位的任务分工;省森防指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0个增加为24个。

三是新预案对由省级响应的4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的启动条件、响应措施进行了修订。

四是新预案强调了扑救指挥要重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必须将“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纪律,强调了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等要求。

五是新预案增加了“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等条款。

六是明确了省林草局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即: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及卫星热点核查反馈,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同时负责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相关工作。

(赵汉斌 王佳纯)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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