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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回应地铁站命名华为 具体是怎么说的?|头条焦点

2023-03-20 09:48:05来源:环球传媒网  

关于深圳回应地铁站命名华为的知识大家了解吗?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深圳回应地铁站命名华为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到大家一些参考,一起来了解下吧!

近日深圳回应地铁站命名华为登录了热搜,也是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那么很多小伙伴可能还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如何,小编也是在网上查阅了一些信息,那么接下来就分享给大家来了解下深圳回应地铁站命名华为具体的情况吧


(相关资料图)

深圳回应地铁站命名华为

8月18日深圳地铁10号线开通,其中有一站被命名为“华为”,引发公众关注,不少人前往该站打卡拍照。不过,有人质疑,是否可以用企业名称作为公共交通站点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提到,轨道交通站点专名用词,不应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同时,《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规定,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

针对上述情况,界面新闻记者8月19日通过公开的网上信访渠道咨询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8月24日下午,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名规划处给出答复。

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深圳轨道交通三期规划报国家批准时,其工程站名为“华为站”,按照地名管理相关国家、省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用企业名称命名轨道站点名称。此后,深圳市颁布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深规土[2018]997号)从严规定了一般不得以企业名命名轨道站名。

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考虑到华为公司片区占地1平方多公里,在坂田建成多年,已演化成为具有地名意义的区片名称,类似于华侨城、南油等,所以保留了该命名。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到,“华为站”这一名称并不是最近才新增的,早在2016年发布的《深圳市轨道三期及三期调整相关线路站名规划》方案中,华为站名就进行了公示。

2017年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也进行了公示。“我局按照轨道站名命名程序,相关站名规划经专家论证、征求部门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后,报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后,我局立即印发了(深规土[2017]295号),向社会公布。”目前,国家层面并没有针对轨道交通站点命名的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法规,各地规定不一。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规定,轨道交通线路专名应简洁、明了、易记,方便出行和运营管理,优先使用老地名命名。

《南宁市公共交通停靠站点命名规则》提到,公共交通停靠站点的命名一般以标准地名、道路名称、旅游景点、标志性建筑物或者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公共设施名称命名,未提及是否可以用企业命名。

《上海市市政交通设施命名规则》规定,轨道交通站、客运枢纽、机场等交通设施名称,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理或者经济特征,应当与城市规划所确定的使用功能相适应,也未提及是否可以用企业命名。

《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管理应当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突出历史文化特色。成都的规定提到,禁止以国内外企业名、产品名和商标名为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

为何要为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起名设定规则?

市规划国土委在解读中称,我市目前已开通运营8条轨道交通线路,设有车站199座,未来规划将建成33条轨道线路、约700座车站。随着轨道交通建设的提速,轨道线路名称、站点名称的使用频率不断提高,公众关注度持续升温,线路名称、站点名称标准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据介绍, 此次《规则》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借鉴国内外多个城市关于轨道交通线路和站点的命名规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前三期站名审批过程中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深化、提炼形成。《规则》的制定将为我市轨道线路及站点的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地名审批工作提供保障。

给轨道线路和站点起名字该遵循怎样的规则?

根据《规则》,轨道交通线路专名应该简洁、明了、易记,面向大众,以人为本,方便出行者和运营管理,具有整体性、统一性和识别性。轨道交通站点专名应与站点的功能定位、层次等级匹配,具有规范性、稳定性、识别性特征,同时,站点专名应指位明确、易记好找。

另外,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名称均应当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构成。专名是指线路、站点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的专有名词,通名是指线路、站点中用来区分地理实体类别的字词。轨道交通线路的通名是“线”,站点的通名是“站”。比如轨道12号线中的海上世界站、花果山站;轨道13号线中的深圳湾口岸站、人才公园站;还有16号线中的大运中心站、龙城公园站等。这些站名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易记、好找,而这也恰是此次《规则》强调的命名原则。

具体说来,《规则》给出了7条具体的规定:

(一)使用区片名称或社区名称命名。若同一区片内有多个站点,宜采用“区片名+方位词”命名;若区片名在市域范围内存在重名、同音或近音的情况,宜采用“街道名称+区片名”命名;

(二)使用站点周边长期稳定且有地标功能的城市公共空间、专业设施和交通设施名称命名;

(三)使用老地名及历史地名命名,若站点辐射范围内有多个老地名及历史地名,应综合距离远近、知名度大小、历史情况等多个因素考虑;

(四)使用与轨道交通线路垂直相交的道路名称命名,若道路长度较长,宜采用“道路名+方位词”命名;

(五)国家铁路、城际铁路的站点优先使用区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命名;市域轨道快线的站点优先使用街道名称命名;普速轨道线路的站点优先使用社区名称命名;

(六)两条或两条以上轨道交通线路在同一换乘节点的专名应当统一,一般以先期建设站点的专名为准;与国家铁路、城际铁路换乘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站点专名应以国家铁路或城际铁路等上层次线路的站点专名为准;

(七)轨道交通站点专名字数宜控制在2-5个字。

哪些名字不能用在轨道交通站点上?

此次《规则》也专门设定了几个大的“禁区”。根据《规则》,涉及以下八种情形的字词或符号不得用于站点名字: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使用外文、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阿拉伯数字、生僻字、标点符号等;

(二)使用有损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的字词;

(三)使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可能产生其他社会不良影响的字词;

(四)使用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固定中文译法的外国地名;

(五)使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名称及其简称;

(六)使用人名;

(七)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

(八)站点专名重名、同音或近音。两个名称的汉字书写完全一样为重名,两个名称的汉语拼音书写相同但字形不同的为同音,两个名称的汉语拼音发音相近且容易导致混淆的为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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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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