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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三批集中供地正式收官 24宗地块总成交额约762.76亿元

2021-12-23 10:29:10来源:央广网  

12月22日,杭州第三批次集中供地正式收官,24宗触顶待摇号地块均已成交,总成交额约762.76亿元。21日,杭州第三批集中供地开拍,共推出35宗涉宅地,总出让面积176.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6.1万平方米,总起价712.9亿元。其中,当日仅11宗成交,其余24宗均触顶进入摇号阶段。

据了解,本次供应地块分别为拱墅区12宗地块,上城区4宗地块,萧山区4宗地块,临平区3宗地块,富阳区3宗地,滨江区2宗地块,西湖区2宗地块,余杭区2宗地块,钱塘区2宗地块。

同时,本次地块成交金额在50亿以上的有3宗地块。最值得关注的是拱墅区申花单元GS0407-R21-13等地块,在拍卖首日经过78轮竞价,到达封顶价94.33亿元,楼面价19400元/平方米,溢价率9.9%,在随后的摇号环节中,被华润摘得。

龙湖、浙江省交投联合体以底价88.24亿元竞得余杭区余杭组团YH-18单元杭腾未来社区地块,出让面积18.1万平方米,容积率3.27,建筑面积59.13万平方米,楼面价14923元/平方米。该宗地也是本次杭州集中供地起价最高的地块。

杭州运河集团以底价54.38亿元竞得拱墅区运河新城单元GS1004-10、11、12、16、29地块,楼面价14976元/平方米。该宗地出让面积16.98万平方米,容积率2.14,建筑面积36.31万平方米,用途为商住,楼面起价14976元/平方米。

此外,绿城在此次供地中摘得4宗地块,涉及金额82.39亿元,其中3宗为摇号摘得,另1宗为底价竞得。

摇号竞得的地块分别为滨江区襄七房单元FG08-R21-C18(2)地块,出让面积为4.53万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面积11.32万平方米,起始价34.38亿元,楼面起价30376元/平方米。该地块经过35轮竞价,到达封顶价37.78亿元,楼面价33380元/平方米,溢价率9.89%。

余杭区杭州未来科技城YH02-I-06-1地块,出让面积4.03万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面积8.86万平方米,起始价15.68亿元,楼面起价17700元/平方米。该地块经过16轮竞价,到达封顶价17.18亿元,楼面价19393元/平方米,溢价率9.56%。

萧山区萧山城区市北单元XSCQ1309-R2-46地块,出让面积4.76万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面积11.89万平方米,起始价25.76亿元,楼面起价21667元/平方米。该地块经过26轮竞价,到达封顶价28.26亿元,楼面价23770元/平方米,溢价率9.7%。

在土拍政策方面,本次地块采取“定品质”出让。同时,土地上限溢价率不高于10%,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采取线下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另外,本次出让对购买资格、购地资金等仍有严格的要求。

本次土地集中出让重点聚焦提高商品住宅质量,补齐城市功能短板,通过明确建筑本体要求、优化无障碍环境、提高公共配套标准、延长物业保修期限、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加强景观风貌管控、严格规划用途管理等措施进行。

具体来看,一是明确要求住宅外墙及卫生间墙面应采取墙面整体连续防水措施;建筑外立面应使用耐脏、耐老化、易清洗的高品质材料,建筑底部应采用干挂石材或金属幕墙饰面;外墙门窗需采用隔热金属型材多腔密封窗框中空玻璃窗,满足抗风压、气密、水密、保温隔热、隔声、采光、防雷、耐火等性能;地下车库地坪不得使用低品质水泥砂浆面层。

二是当住宅地下室功能为机动车库时,住宅单元内所有电梯均应通达至本单元对应的每层地下车库,且地下室电梯厅地面建筑标高宜与地下车库地面标高一致。当条件限制确有高差时,高度不应大于300mm,且应用坡度不大于1:12的无障碍坡道连接。

三是地块配建的社区配套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现有规定明确的应配建指标要求基础上,各增加5%面积。鼓励上述各类公共服务配套用房采用集中方式设置,打造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还要求住宅小区内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智能快递柜或预留建设场地。

四是出让地块项目在后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承诺,在《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各分项保修期基础上,整体各延长2年。

五是本次出让结合地块自身特点以及15分钟和5分钟生活圈需求,在走进社区听取意见,全面分析区域内配套设施功能短板的基础上,围绕补齐群众密切关注的公共配套设施,对规划方案进行了优化。如铁路北站单元出让地块进行综合评估后,在规划条件中增加配建婴幼儿照护不少于750平方米以及体育健身点1处,室内建筑不少于150平方米,室外用地不少于450平方米,同时明确5分钟生活圈内存在配套缺口的1500平方米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将在附近地块予以落实。

六是实行土地出让与城市设计联动机制,将建筑形态、历史建筑保护、景观风貌管控等内容纳入出让条件。

七是土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实施。为防止“大平层”“商墅”等类住宅,使商服用地回归产业属性,本次集中出让明确规定商住混合用地中的商服部分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的用房,且最小分割单元从原先的300平方米调整为800平方米,并要求属地区政府落实履约监管责任。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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