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 > 正文

【世界快播报】《我不是药神》因照片侵权被判罚2万

2022-07-08 05:34:41来源:Bianews鞭牛士  


(资料图)

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一则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诉称,被告坏猴子公司未经许可,在涉案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使用了其在印度旅行期间拍摄的印度新德里建筑物照片,要求被告赔偿其48万元。

而被告坏猴子公司辩称,涉案作品标识有“Aperlink”字样,被诉侵权作品与涉案作品差异明显。

法院认为,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片头第2分35秒,在照片墙中出现了他人在旅游期间拍摄的作品,镜头时长为2秒。电影中使用的照片与原告涉案作品画面结构、色彩、拍摄角度、光影基本一致。

为此,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侵权,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法制日报》刊登致歉声明。

关键词:

责任编辑:hnmd003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推荐阅读